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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mindmeters思维的乐趣 on 12/8/07
出门忘了带手机,和世界脱离了联系。没有机会呼朋唤友,晚上只好自寻乐子。伦敦的纬度决定了冬天实在没有办法用"傍晚"这个词。以为是傍晚了,其实才下午两点。所以下午六点走在滑铁卢大桥上,城市已经是灯火通明了,看到南岸的皇家节日礼堂,伦敦的一个主要音乐厅,像灰姑娘中开晚会的城堡一样,在黑夜和冷风里透亮的,吸引着我向它快步走去。能给人们这样感觉的建筑,是好建筑,不是吗?我心里想,这是一个民主的审美价值观,作为外行,应该多用它,忘记所有的学术名词。这是第二次来到重新装修后的节日礼堂,上一次有是穆蒂和芝加哥交响乐团演奏什么,其实我都忘了,不是我特别喜欢的东西,完全是来当穆蒂的粉丝的。但是始终不能忘记的是最后encore的时候,乐团演奏了威尔第的《命运之力》序曲,我开心了好长时间。还有就是进门的时候碰到彭定康,后来又和他同排。呵呵,表面上不太在乎名人的我其实还是挺能记住那个瞬间的。
今天又回到节日礼堂,想起了上一次的愉快经历,娴熟地找到售票处,买了票又东逛西逛的发现了一个可以看到河对岸大笨钟的阳台,我更爱这个地方了。如果你不能设计出一个比大笨钟和议会大厦更庄严华丽的房子,你总可以开一个大阳台,让最多的人能够在夜幕下欣赏它吧。这不乏是建筑的太极拳法。
碰到了一个同学,也是来听歌的。无论是碰到前港督,还是碰到老同学,被音乐带到一起的来的人见了都格外亲。其实今晚的演出指挥是西蒙·拉特尔,没有万人空巷我已经觉得有点不解了。
上演的曲目是舒曼的《天堂与仙子》。说实话,从来没有听到过这个曲目。这是一出清唱剧。和歌剧不同的是没有场景,没有浓妆,没有把乐队埋到一个坑里。有独唱,有合唱,唱歌的和奏乐的都在一个舞台上,挺简单的形式。《天堂与仙子》也是一个很不为人知的作品,作曲家自己却最喜欢它。故事是从一首爱尔兰的长诗里得来的,歌词是德文。这里说的仙子,是叙利亚神话中的仙子,它是天使和人之间爱的结晶,进不了天堂。有这么一个仙子特想上天堂,守门的天使告诉他你必须找到一个最珍贵的礼物带上天堂,方能入内。
听我转述这个故事的第一个人这个时候立刻说这不是索取贿赂吗?我想是挺实际的。
天使下凡去找礼物。我就不耽误了。总之先找了一个英雄的最后一滴血,天堂大门不大开;接着找了陪葬妻子的最火一滴泪水,天堂大门还是不打开;最后找到一个忏悔了的罪人,天堂大门打开了。皆大欢喜。第一部分特别好。因为有很浓的悲剧色彩。第二部分,特别是最后上天堂了,皆大欢喜,我觉得挺傻的。可是悲情凭什么比欢乐深刻、高尚、值钱?这是一个本身没有道理的东西。或许在非洲上演,大家会特别喜欢上天堂的那一部分。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清唱剧作为一个讲故事的形式,它的效果是多么的强烈。更矛盾的是,我自己认为它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一个慢字。一个简单的故事,却要一个多小时来讲。每唱完一段,都有音乐来填补一段时间的空白。情节没有像《24小时反恐》一样咄咄逼人的发展。或者说,歌给你的是骨架,音乐给你的是背景,戏台子、演员都是你自己。
例如在讲一个印度英雄战死的一幕,英雄临死前把标枪掷向了暴君。此时合唱重复地唱:
"Weh, weh, weh, er fehlte das Ziel, es lebt der Tyrann, der edle Jungling fiel!"
大意是"痛、痛、痛、错过了目标,暴君还活着,英雄却倒下了"。
如果是电影,这个时候会有一个慢镜头,或者从不同角度重复英雄的最后一幕。在音乐厅里,你和乐队的直接距离,还有在这个时候作曲家给予听众的时间,都让这一幕在你的脑海里清晰的重演。第一次,你脑海里英雄倒下,扬起了地面的尘土。此时合唱又重复地唱这一段,你的大脑又必须重新上演这一幕。很自然的,你会找到一个新的角度,或许是针对反复出现的痛这个字,从骨肉之痛到亡国之痛都用上心来。第三次重复的时候,你或许会想到记忆力其它英雄的倒下。
总之坐在一个地方,有女高音为你讲故事,然后有西蒙·拉特尔指挥为你煽情,整个效果特别的强烈。我也第一次很直观的理解到了中国戏里为什么一句话要拉的老长老长的,情节发展得这么慢,原来如果你"入戏"了,你的想象力必须要有足够到时间和空间来完成它的任务。创造这些作品的人,无论是诗人,画家,还是作曲家,他们的对象是你的想象力和潜意识。无论是侦探小说里的心里暗示,画家的颜色搭配,大笨钟那把你目光直引上天堂的线条,都不是偶然的。
最后因为清唱剧大家注意力放在了情节上,我完全没有注意到指挥的存在。在一般音乐会上,指挥是世界的中心,灵魂所在。可是今天和拉特尔隔了不到十米的我却完全没有花任何时间琢磨他的姿势、表情,或者是一般的在那里崇拜他。拉特尔站在我面前,人却完全消失了。这是好指挥的表现吧。
最后说一句关于乐团的话。今晚演出的是伦敦的启蒙时代乐团,用的都是十九十八世纪的古董乐器。我以前见过他们一次,那天觉得音乐都特别难听。这一次却完全没有听出来有什么不妥。另外以前在媒体上看到拉特尔觉得他的头发都特别好玩。现场看真人,他一头银发真像一根快活的蒲公英,在风里跳来跳去的。
最后最后转述故事里挺奢侈的一幕,这一幕为的是形容陪葬的那个公主抛弃掉的富贵生活,从而承托她爱夫之情的高贵:她住在酷热的沙漠里,没有空调,但是皇宫里却修得有大型的喷泉。水花下贱,产生丝丝凉风,是自然的电扇,水池里还放着印度买来的檀香木,香气也随着水花带来的凉风弥漫着房间。现实中这个装置有没有效果我不知道,可是这种生活方式太牛了,让人佩服古人的创造力(或者是诗人的想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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